- 2019-8-22关于举办2019年第十六期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 2019-8-15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期特种作业(继电保护)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 2019-8-13关于举办2019年第十五期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实施主体: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初审/审批
二、设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2、《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
三、申报条件:
1、资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已变更。
四、申请材料: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变更
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变更登记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2、资质证书原件;
3、信用档案信息;
4、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5、相关变更提交材料:
(1)房地产估价机构的名称、组织形式、住所变更:住宅变更提供经营地址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变更:验资证明。
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遗失补办
(一)《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增补遗失补办审核表》一式二份(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在《安徽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五、办理程序:
一级资质变更:受理→初审→上报省住建厅
二级及二级以下资质变更:受理→复核→审批→发证
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