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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3/7     浏览次数:    
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实施主体: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8号)。
  三、申报条件:
  1、已取得营业执照;
  2、注册资金30万元(分支机构免);
  3、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
  4、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
  (1)经纪机构备案: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1名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2名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2)分支机构备案:1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或2名安徽省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
  四、申请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申报表;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负责)人身份证明;
  4、公司章程(分支机构免);
  5、验资报告(分支机构免;验资报告超过半年的提供银行账户资金证明);
  6、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必须为非住宅);
  7、房地产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障明;
  8、税务登记证书(首次备案免);
  9、收费许可证(首次备案免)。
  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同时备案的,第8、9项免;单独备案的分支机构,除上述材料外,应提供总公司备案证书;外地经纪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总公司备案证书及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委托书。
  五、办理程序:
  受理—信息录入—审核备案—发证归档
  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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