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8-22关于举办2019年第十六期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 2019-8-15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期特种作业(继电保护)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 2019-8-13关于举办2019年第十五期特种作业(高压电工)新证培训班的通知
实施主体: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房屋安全鉴定服务
二、设立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
3、《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4号);
4、《合肥市城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规定》(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三、申报条件:
1、鉴定对象:本市规划区内已建成的全部结构类型的房屋建筑;
2、鉴定委托人:房屋全部人、使用人、房屋管理单位或涉及房屋安全纠纷的司法、仲裁机构。
四、申报材料:
1、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或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证件;
2、填写《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
3、房屋产权证件(复印件)、地形图;
4、房屋设计、施工图纸、地质勘探资料等(事毕归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材料。
五、办事程序:
1、申报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窗口申报;
2、预约鉴定时间;
3、上门现场查勘、测试、检查 ;
4、申报单位到窗口领取鉴定文书 。
六、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预约鉴定时间;最后一次现场鉴定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鉴定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