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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类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3/7     浏览次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实施主体: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
  二、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3、《安徽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
  三、申报条件:
  1、资质在有效期内;
  2、营业执照已相应变更;
  3、符合相应资质等级条件。
  四、申报材料: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变更:
  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三级及三级以下)或《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一二级);(收原件)
  2、房地产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收原件);
  3、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4、变更相应内容应提交的材料:
  ——变更名称:对原公司工程、经济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原件,全体股东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股东股权全部转让要求变更企业名称的,应按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资质;
  ——变更经营地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且公司经营地址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核原件,收复印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变更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
  遗失补办:《建设系统企业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审核表》一式二份,相应等级刊登报纸遗失声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原件,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受理→窗口审核→窗口发证(二级及二级以下)或上报省住建厅(一级)
  六、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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